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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资格测评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以“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校训,以“推动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办学理念,严谨治学,砥砺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是在2002年6月院系调整改革中成立的本校最大的学院。现设民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环境资源法、知识产权法、财税金融法、社会法八个研究所。现有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和民事诉讼法五个博士点和硕士点。我院的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是教育部评定的国家级重点学科,从而使包括我院的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和民事诉讼法在内的全校法学一级学科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我院《商法学》2007年9月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民法》、《经济法总论》先后被评为北京市精品课程,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以江平、巫昌祯、王卫国等著名教授领军的民商法经济法科研队伍,学术精深,治学严谨,已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赞许和认可。

为了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制建设,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的需要,结合中央组织部《干部培训工作条例》,旨在培养高素质、实用型法律专业人才,提高在职人员依靠法学原理分析和解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中法律问题的自觉性和能力,根据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举办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专业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①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②已具备法律专业或其它专业的大专学历(大专毕业生不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申请硕士学位)。


二、课程设置

(课程每年以最新培养方案为准)

经济法专业
基础课程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民法总论、刑法
专业课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物权、民法债权、经济法理论、金融法、竞争法、破产法、商法(公司与证券)、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婚姻与继承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房地产法、知识产权法
方向课法务会计(一)、(二)、破产法与破产管理人制度、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证据调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税法及纳税筹划、审计技术与方法、计算机法证
专题热门讲座(每年根据最新热点话题订立题目)


三、招生专业及学费

专业学制学费班级

经济法

两年22000元北京班/全国班


四、报名手续

1、北京班学员:带齐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2寸蓝底照片4张直接到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办理。

全国班学员: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政法大学报名表电子版,二寸电子版本人照片直接发送至老师邮箱。

2、经中国政法大学资格审查后,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五、入学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在规定时间内按学校入学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缴纳学费,并建立学生档案,教材、入学通知书、学习须知自取或统一邮寄。


六、师资、教学方式

1、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提供优秀师资,我校资深教授、博导、硕导授课,授课教师全部具有高级职称,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

2、学制两年,采用集中课堂面授与网络课堂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采用先进的网络课程直播形式,将最前沿、最新鲜的信息分享传递给学员;

3、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4、北京班采取隔周授课;

5、全国班网络课堂直播或在线学习,每年集中授课(利用十一长假期间)。


七、颁发证书

本研修班学员修满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培训办公室审核,由中国政法大学颁发相关专业结业证书(带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另行收取)。


八、交费账号

(中国政法大学对公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政法大学

银行帐号:3467 5600 7485

汇款附言请注明:学生姓名+民商院A1001,汇款后将汇款底单发至老师邮箱。

注:此培训与申请硕士学位没有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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